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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划拨
一九五七年-----一九六九年(462卷)
主要有张店、博山、淄川、周村
一九七0年-----一九七五年(136卷)
批准单位有:省革命委员会、民政局、市革委会
范围:国防工程、公安系统、冶金系统、自来水、铁矿、铸造、煤矿系统、水泥化肥农药系统、砖瓦建筑施工、机械、机修、机床、内燃机、渔轮主机厂、电机、电器、电力、石油化工、粮食、文教、卫生、交通运输系统。
一九七六年-----一九八0年(1536卷)
批准单位:省民政局、市革委、市基建委
范围:国防工程、市直机关、区直机关、建委公用系统、市政工程、建筑系统、文化教育、卫生医药系统、金融、邮电交通运输、农林水、粮食、燃料物质、煤炭、商业供销、轻工纺织冶金、机械、农机、建材化工、电机电器、乡镇及外地企业。
一九八一年-----一九八五年(1128卷)
批准单位:
省民政局、省农业厅、市人民政府、市建委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
范围:国防工程、市直机关、公检法、区直机关、城建、共有事业、科研系统、市文化教育、医药卫生、财政、金融、电业、邮电、煤炭、交通运输、房产房建、建筑材料、粮食、商业、供销社、机械冶金、纺织、轻工化工、陶瓷、电机电器工业、农林水及外地在淄企业。
文件内容:批复、申请、征地平面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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